女总裁任致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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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致远,孙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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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q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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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女总裁任致远》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,是“一瑶山河程”大大的倾心之作,小说以主人公任致远孙昂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,精选内容:,接生婆从西屋出来,摘下手套在棉袄上蹭了蹭,对蹲在门口的男人说:“大人孩子只能保一个。”。他蹲在那儿,袖着手,眼睛看着地上被雪盖住的鸡屎。“你倒是说句话。”接生婆急了。,断断续续的,听不真切。男人站起来,走到窗根底下。“……孩子。”女人的气很虚,像一根将断未断的线,“保孩子。”,隔着窗户纸站着。半晌,他问:“叫啥名?”。接生婆催了两遍,女人才攒够力气开口。她的声音轻得几乎被风雪压住,但每个字都清楚...
精彩试读
,接生婆从西屋出来,摘下手套在棉袄上蹭了蹭,对蹲在门口的男人说:“大人孩子只能保一个。”。他蹲在那儿,袖着手,眼睛看着地上被雪盖住的鸡屎。“你倒是说句话。”接生婆急了。,断断续续的,听不真切。男人站起来,走到窗根底下。“……孩子。”女人的气很虚,像一根将断未断的线,“保孩子。”,隔着窗户纸站着。半晌,他问:“叫啥名?”。接生婆催了两遍,女人才攒够力气开口。她的声音轻得几乎被风雪压住,但每个字都清楚。“任致远。任她姓,致远……志存高远。”
男人没应声。
后半夜女人没了。接生婆把孩子包好递到他手里,是个丫头。他低头看了一眼,皱巴巴的,闭着眼,像只没长毛的耗子。
“任致远。”他念了一遍,嘴角往下撇了撇,“丫头片子,叫这么好听。”
他没给孩子上户口。
三个月后,有人给他说了邻村一个寡妇,姓刘,带个儿子。刘氏不要彩礼,只求有个落脚的地方。男人想了想,点了头。
刘氏过门那天,任致远刚会抬头。
她趴在炕上,费力地把脑袋支起来,看着一个陌生女人走进来,身后跟着个瘦高的男孩。女人扫了她一眼,目光像从一件旧家具上掠过,没作停留。
“叫啥?”刘氏问。
“没起大名,小名叫妮儿。”
刘氏点点头,把包袱搁在柜子上,开始收拾屋子。男孩站在门槛边,低头看着炕上的婴儿,眼神冷冷的。
那是任致远对“家”最初的记忆——不是母亲的脸,是那个男孩从高处俯视她的眼睛。
日子从那年春天开始变得漫长。
刘氏是个会过日子的人。她把家里的活计理得清清楚楚,地谁扫,猪谁喂,灶膛谁烧。任致远六岁开始洗碗,七岁开始喂鸡,八岁开始洗全家的衣裳。
九岁那年冬天,她够不着灶台,踩着小板凳蒸苞米面饽饽。蒸汽扑了她一脸,她眯着眼把饽饽往锅里摆,刘氏的儿子孙昂从背后走过去,一脚踹翻了板凳。
任致远摔在地上,胳膊压在灶沿上,烫出一串水泡。饽饽滚了一地,沾了灰。
“你干啥?”她疼得眼泪打转,却没哭出声。
孙昂已经十二了,比任致远高出一大截。他垂眼看着她,像看一只挡路的虫蚁。
“饽饽摆歪了。”他说。
刘氏听见动静从东屋出来,看了一眼地上的饽饽,又看了一眼任致远烫红的手腕。
“败家玩意儿,”她说,“粮食是这么糟践的?”
任致远爬起来,没解释。她把饽饽一个一个捡回盆里,沾了灰的搁在自已碗里。那顿饭她吃得很慢,灰饽饽硌牙,她嚼了很久。
男人坐在炕头喝粥,头也没抬。
这样的日子不是一天两天。
冬天河面结了冰,刘氏让任致远去洗衣服。九岁的孩子抡不动棒槌,手伸进冰水里,十个指头像被猫咬。她洗一会儿,把手揣进胳肢窝捂一捂,再掏出来接着洗。
邻居王婶路过,站在河边看了半晌,回去跟男人说:“你家妮儿在洗衣服,手都冻裂了,你得管管。”
男人抽着烟,没说话。
晚上任致远端着洗好的衣裳回家,手指红肿,虎口裂了三道口子,渗着血丝。她把衣裳叠好放进柜子,刘氏看了一眼她的手,说:“水溅灶台上了,擦擦。”
任致远拿抹布去擦灶台。
路过男人身边时,她停了一下。她没抬头,也没说话,就那么站着。
男人看着电视,换了台。
任致远把灶台擦干净,把手藏进袖子里,去西屋睡觉。
那年除夕,刘氏炖了一只鸡。
鸡是自家养的,养了一年,肥得很。刘氏把鸡剁成块,肉厚的盛了两碗,一碗给孙昂,一碗给自已和男人。骨头多的、带皮的,凑了小半碗,搁在灶台边上。
任致远端着苞米粥站在灶边,没动。
“站着干啥?”刘氏头也不回,“出去吃,别在这儿碍手碍脚。”
任致远没出去。她看着那半碗鸡骨头,问:“这是给我的吗?”
刘氏转过身,手里还握着锅铲。她打量了任致远一眼,像在打量一件滞销的货物。
“你倒会挑。”她说,“想吃肉?”
任致远没答。
刘氏笑了,笑意没到眼睛。她把那半碗鸡骨头端起来,作势要倒进泔水桶。
“想吃肉也简单,”她说,“去问**要。”
锅里的油还在响。任致远端着那碗苞米粥,站着。
男人放下筷子,声音闷闷的:“大过年的……”
刘氏回头看他,嘴角还挂着笑。男人没说下去,重新端起碗,继续吃饭。
任致远转身出了灶屋。
她没哭。她蹲在后院的墙根底下,把那碗苞米粥一口一口喝完。粥凉了,结成坨子,她掰成小块往嘴里送。
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。她把碗舔干净,在雪地里坐了很久。
手心那道烫伤结了疤,红褐色的,像一只闭着的眼睛。
十岁那年,村里小学的校长上门了。
校长姓周,是个五十来岁的老**,头发花白,说话慢条斯理。她坐在堂屋里,看了一眼躲在门后的任致远,问男人:“你家妮儿到了上学的年纪,怎么不去学校?”
男人没吭声,拿眼睛看刘氏。
刘氏正给孙昂缝棉袄,针在头发里蹭了蹭,说:“家里活多,走不开。”
“早上八点上课,下午三点放学,误不了多少活。”
刘氏停下针,抬起眼皮。
“周老师,您是不知道,这丫头手笨,喂个鸡都能把鸡食撒一地。她去了学校,这一摊子谁干?您替她干?”
周校长沉默了一下,看向门后。
“妮儿,”她放轻声音,“你想不想上学?”
任致远从门后露出半张脸。
她看着周校长的眼睛。那双眼睛浑浊,但温和,像冬天里搁在炉边温过的水。
她张了张嘴。
“想。”
刘氏的**进棉袄,没抬头。
男人站起来,往外走。走到门槛边,他停了一下,没回头,声音很低。
“上啥上,丫头片子。”
周校长走的时候,任致远站在院门口送她。
周校长上了自行车,回头看了她一眼。那一眼很长,任致远记了很多年。
那之后任致远再没提过上学的事。
她学会了认钟,学会了算账,学会了刘氏教给孙昂而孙昂永远记不住的乘法口诀。她没有课本,就用树枝在泥地上画,画完用脚抹平,画完再抹平。
孙昂上五年级那年,有一回**没及格。刘氏把他的卷子撕了,指着任致远骂:“你看看她,一天学没上过,算账比你利索。你有啥用?”
孙昂没说话。他低着头,把撕碎的卷子一片一片捡起来。
那天夜里任致远睡得很沉,半夜被疼醒。
孙昂踩着她的右手,在她炕边站着。月光从窗纸透进来,照在他脸上,没有表情。
“你算账比我利索?”他问。
任致远没吭声。她的手被他踩在脚底,骨头咯吱响。
他踩了很久,踩到任致远浑身发抖,也没求饶。他松开脚,低头看着她,像从前一样。
“你就是条狗。”他说,“狗不能比主人强。”
第二天任致远用左手洗全家人的衣裳。刘氏没问她右手怎么了。
那年腊月,任致远十岁。
腊月二十三,小年。刘氏炖了肉,孙昂吃了两碗,男人喝了一盅酒。任致远坐在灶台边,面前搁着一碗白饭,上头盖了两片白菜。
她慢慢吃着,听刘氏和男人商量开春盖厢房的事。
“……西屋那丫头挪哪儿去?”刘氏问。
男人放下酒盅,想了想。
“柴房收拾收拾。”
刘氏满意了,给他碗里夹了块肉。
任致远没抬头。她把白菜咽下去,米粒一颗一颗数着送进嘴里。
窗外开始落雪。
她想起母亲死的那天。她不记得母亲的脸,只记得窗外也是这样大的雪。有人抱着她,在风雪里站了很久很久。
那个人说,你叫任致远。
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。也许是母亲,也许是旁人,她分不清。她只记得那三个字落进耳朵里,像一粒种子落进冻土。
许多年后它也没有发芽。
但那粒种子还在。
她把最后一口饭咽下去,端着碗去灶边刷。水很凉,她把手浸进去,那道旧疤被冰得一缩。
窗外雪越下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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